关于征集界首市2017年度技能脱贫培训机构的通知

2017-02-22 11:04:07 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各培训机构、相关单位:
   为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和全市就业脱贫工作开展,推动我市技工大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734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技能脱贫培训机构。凡我市范围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农技推广中心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有意承担就业脱贫培训任务的,均可申请2017年度技能脱贫培训机构。
   申请培训机构的,须到市人社局五楼就业培训股填写《界首市2017年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同时提交有关资质原件、复印件,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实地核实公示后予以审批。联系电话:4888378。
有关情况说明:
1、申请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质。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法定资质。其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承担的培训项目应为其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并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行业协会应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农民合作组织、农技推广中心等应具有业务主管部门批文或颁发的证照。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
(三)管理规范,建立培训质量考核制度,近3年未因违规受到处理。
(四)具备培训要求的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
2、2017年,我市技能脱贫培训任务300人。
3、培训合格后,补贴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界首市技能脱贫培训机构审批表.docx
 
 
界   首   市   财  政   局
界   首   市   扶  贫   办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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