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界首市2016年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2017-02-20 20:47:16 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界首市2016年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6〕1590号)已经同意我市城镇建设使用相关土地,现将该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界首市2016年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东城街道徐寨社区。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图)
    被征收土地位于东城街道徐寨社区东环路东侧、308线南侧(东城街道徐寨社区张寨居民点、颍李居民点),总面积29.032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9.0323公顷。
    三、本次征收土地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规定,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权利人,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市土地收储中心(市政府东C一楼,电话:488564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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