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__界国土公告字〔2017〕1号
2017-03-13 16:57:26 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界国土公告字【2017】1号
经界首市土委会研究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三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增幅 (万元) |
2017-01 |
规划阳城大道(西)北侧,规划支路东侧 |
5586.87m2 (8.3803亩) |
商业 |
40 |
不大于0.2 |
/ |
不大于23% |
641 |
200 |
10 |
2017-02 |
光武大道西侧,鸭王大道南侧 |
26835.35m2 (40.2530亩) |
工业 |
50 |
不小于0.15 |
/ |
不小于26% |
473 |
100 |
10 |
2017-03 |
光武大道西侧 |
4491.18m2 (6.7368亩) |
商业 |
40 |
不大于0.06 |
/ |
不大于15% |
318 |
80 |
10 |
二、2017-01号宗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402816BA0155,该宗地系政府安排迁建项目用地,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安徽省商务厅批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及界首市人民政府提供的拆迁证明材料和界首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2017-02号宗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406516BA0023,该宗地用于天然气门站建设,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应持有界首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2017-03号宗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406516BA0024,该宗地用于L-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应持有界首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上述宗地约定开工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建设周期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上述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4月10日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获取各地块的公开出让文件。各地块申请报名、缴纳保证金日期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0日17时(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我局将于2017年4月11日10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及地址
挂牌时间: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挂牌地点设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我局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三)本宗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四)界首市境外公司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市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新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五)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因注册新公司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30日(含非工作日)。
(六)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七)竞得人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六、联系地址:界首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建设用地股。
联系电话: 0558-2851105
联系人:王丽 张静
开户单位: 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 农商行界首支行
账 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七、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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