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界首市2016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2017-03-09 02:29:16 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界首市2016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7〕7号)已经同意我市城镇建设使用相关土地,现将该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界首市2016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西城街道汪庄社区,东城街道连后楼社区、余路社区、随湾村,靳寨乡段寨村、魏庄村,光武镇刘寨村,新马集镇申湖村,陶庙镇大吕营村,王集镇王集村,舒庄镇舒庄村,泉阳镇集东回族村,任寨乡岳刘村、杨庄村。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图)
    1.西城街道汪庄社区土地:位于西外环路南、北侧,面积3.2814公顷,其中耕地2.7595公顷、林地0.2625公顷、其他农用地0.2594公顷。
    2.东城街道连后楼社区土地:位于复兴路南侧,面积0.7938公顷,其中耕地0.7938公顷。
    3.东城街道余路社区土地:位于复兴路南侧,面积2.8741公顷,其中耕地2.8741公顷。
    4.东城街道随湾村土地:位于S308北侧、中心沟西侧,面积2.4054公顷,其中耕地2.4054公顷。
    5.靳寨乡段寨村土地:位于临界郸路东侧,面积1.0161公顷,其中耕地1.0161公顷。
    6.靳寨乡魏庄村土地:位于临界郸路东侧,面积2.9217公顷,其中耕地2.9217公顷。
    7.光武镇刘寨村土地:位于临界郸路西侧、繁星二路北侧,面积0.3493公顷,其中耕地0.34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1公顷。
    8.新马集镇申湖村土地:位于道路西侧,面积2.0668公顷,其中耕地2.0668公顷。
    9.陶庙镇大吕营村土地:位于大吕营村,面积0.6629公顷,其中耕地0.5426公顷、其他农用地0.1383公顷。
    10.王集镇王集村土地:位于王集村,面积0.5856公顷,其中耕地0.5856公顷。
    11.舒庄镇舒庄村土地:位于舒庄镇水厂东侧,面积0.3782公顷,其中耕地0.3782公顷。
    12.泉阳镇集东回族村土地:位于泉阳镇面粉厂东侧、道路北侧,面积7.3593公顷,其中耕地7.0606公顷、其他农用地0.2987公顷。
    13.任寨乡岳刘村土地:位于岳刘村道路北侧,面积1.2548公顷,其中耕地1.2548公顷。
    14. 任寨乡杨庄村土地:位于岳刘村道路南侧,面积0.1236公顷,其中林地0.1236公顷。
    三、本次征收土地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有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规定,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总面积26.0730公顷,其中耕地24.9824公顷、林地0.3861公顷、其他农用地0.7045公顷。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权利人,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市土地收储中心(市政府东C一楼,电话:488564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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