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恒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界首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2017-03-20 13:31:37 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和2014828日阜阳市财政局公布了《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暂行)》和《阜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界首市财政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转发了该文件,并依照该办法贯彻执行。2016711日,根据阜阳市经济发展情况,结合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经阜阳市政府批准,阜阳市财政局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进行了调整完善,下发了《阜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修正版)》。

安徽恒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具备履行购买合同约定所必需的设施、人员、专业技术和经验,确定作为界首市颍南高中建设项目承接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此公告!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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