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青峰等五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0-05-25 10:00:31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03167754/202006-00002
- 主题分类:界政 其他
- 发布机构: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文号:界政〔2020〕3号
- 生成日期:2020-05-25 10:00:31
- 生效时间:2020-05-25
- 废止时间:2027-12-31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人事任免
- 发布人:
界政〔2020〕3号
各乡、镇、街道,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0年5月25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青峰同志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轩昂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
张华林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职务;
免去许青同志的市公安局邴集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职务(保留副科);
王浩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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