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朱波等四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1-02-26 10:00:2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03167754/202105-00046
- 主题分类:界政 其他
- 发布机构: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文号:界政〔2021〕3号
- 生成日期:2021-02-26 10:00:24
- 生效时间:2021-02-26
- 废止时间:2027-12-31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人事任免
- 发布人:
界政〔2021〕3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2月26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朱波同志为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徐振同志为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贺军同志的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锋同志的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保留副科,调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工作。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任和解聘手续。
界首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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